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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22-05-13  点击量:
学校电子阅览室是供全校师生上网浏览信息,阅读电子图书的场所,是教师和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,应规范管理。为保证发挥其正常功能,特制订规章制度如下: 
一、 电子阅览室是学习场所,仅对本学校师生开放,入室读者需衣着整齐,举止文明礼貌,无关人员不得进入。 
二、全体教职工、学生在不影响教、学情况下,可在开馆时间内进入电子阅览室,进入前请在借阅台登记 ,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读者都必须出示本人证件(一卡通)。自觉遵守国务院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,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管理办法》及学校的有关规定。 
三、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、反动、迷信、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。 
四、读者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允许,一律不得私自改动机器内程序,不得删除机内资源和向机内拷贝信息,更不得利用黑客技术对网络进行恶意攻击和破坏,一经发现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 
五、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、整洁,不准大声喧哗,不聊天、嬉笑、打闹和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。
六、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,机台不准吃饭、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、污损电脑的行为,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清洁、干净,不得乱丢垃圾。 
七、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散布诽谤、攻击他人的言论和损毁他人的声誉;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散布不当言论,影响学校声誉或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 。
八、读者必须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,不得碰动机器后的网络电缆线、电源线、电源插座;严禁私自拆卸配件、更改设置参数、添加口令、删除文件,如有问题请找管理人员 ,如发现缺少外围设备,立即报告管理人员,否则视为本人遗失;
 九、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发现任何异常或故障现象,应及时与值班教师联系,以便及时处理。本室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上机记录,加强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。 
十、上机结束后,按正常关机程序关闭电脑,把凳子摆放整齐,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并离场。
十一、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。 
十二、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,不得自行处理。 
十三、电子阅览室内计算机主要使用于电子阅览,读者不得对计算机软件部分进行下列更改:  ①修改计算机的显示属性,包括背景、界面风格、鼠标指针、默认图标等。  ②设置个性化的屏幕保护程序及密码。 ③利用DEBUG实用程序修改CMOS密码。 ④安装任何软件。⑤修改任何驱动器及目录的共享属性。 ⑥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或文件夹。 
十四、电子阅览室全天开放(含周六日),时间:9:00—21:00。
      备注: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外 
十五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所有超过本规定授权的行为均须事先申请,解释权归本阅览室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唐工院图书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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