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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
发布时间:2022-05-13 点击量:
图书借阅制度
一、读者在图书馆凭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,其他证件不可代替;一卡通丢失后立即挂失,挂失前已借出图书,由持卡人负责。
二、学院教职工每人可借5册,期限为三个月,可续借一次,时间为1.5个月;学生每人可借4本,期限为两个月,可续借一次,时间为1个月。
三、读者可利用馆内检索机检索馆藏书目,也可使用“读秀学术搜索系统”在手机终端上查询。
四、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阅方式,馆内内严禁吸烟、吐痰、乱扔杂物等,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违反规定读者进行批评教育,对不听劝阻、无理取闹、拒不改之的要通报相关部门给与相应处理。
五、读者应当面查验所借图书,如有残缺破损立即声明,否则借出概由读者本人负责;所借图书须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、污损,按照《图书馆图书报刊赔偿规定》进行赔偿。
六、读者借阅图书,须履行借阅手续,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出库。
七、闭馆前十分钟停止读者入馆。
八、到期图书应及时归还,如逢节假日,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归还,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自动顺延到开学后一周内归还。
九、读者调出、毕业离校时,必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并在离校手续单上加盖图书馆公章。
十、原2018年11月1日施行的《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》废止,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图书馆。
唐工院图书馆
2021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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